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同步实施工程项目零星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5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同步实施工程项目零星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编号:ZTJG-WGS-260603-006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承建的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建设零星机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3部分:1.T1航站区;2.桥梁、隧道工程;3.北航站区预留工程。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T1航站区包括:T1航站楼、综合换乘中心、停车楼、南服务区、陆侧交通等配套工程。T1航站楼本期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综合交通中心包括综合换乘中心、位于综合换乘中心两侧的两栋单元式的P1、P2停车楼、旅客过夜用房,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航站楼主楼位于铁路站房和北咽喉区正上方,拟建设临近铁路地下结构边的航站楼桩基础、承台、地梁及拉结梁、接桩、预留柱头。轨道值机厅位于航站楼地下一层,底板与铁路共板,本次拟建设轨道值机厅底板(铁路投影范围外)、框架柱、顶板、侧墙。


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市政高架桥位于航站楼主楼的南面,主体建筑包括综合交通中心、停车楼及旅客过夜用房三大部分。作为航站楼的配套服务设施,其主要功能为航站楼进出港的旅客与各种交通工具(城轨、地铁、高铁、大巴及私家车)换乘的场所,总建筑面积为22.3万平方米。


工程实施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是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同步实施工程项目所用的零星机械,招标的机械种类、数量以及包件的划分等情况详见表格。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资料。


3.2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3 投标人在施工项目中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在合同履约期间,因投标人原因(生产周期、产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服务保障等)无法履约的,将影响中标候选人资格。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有近3年内施工单位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页、合同总金额页、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6 税务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 投标产品应当通过相关检测单位检测,并具有相关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06月13日17点30分起至2026年06月19日19点10分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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