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天府万安和景二期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6电梯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TY-07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中铁天府万安和景二期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业主为成都鸿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鸿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供货、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铁天府万安和景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石桥村4、5组。
2.3工程名称:中铁天府万安和景二期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
2.4工程概况:总用地面积约4.22万平方米,规划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8.4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46万平方米(含生态阳台面积)。
2.5招标范围及内容:中铁天府万安和景二期项目1号至17号楼共计33部垂直电梯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其中示范区4台垂直电梯需进行拆改及二次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配合电梯井道尺寸预留与深化设计,以及电梯的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验,取得电梯特种设备使用合格证。
2.6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暂定52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节点工期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进行安排和调整,完工时间以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颁发的设备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提供三证合一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只接受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1.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需要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原件备查)。
3.1.4若与投标人授权的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电梯安装资质的分公司签订安装合同的,投标人须在四川省或成都市具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6.0m/s。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其安装分公司签订安装合同的授权文件。投标人对其安装分公司履行安装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2品牌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应不低于三菱、日立、奥的斯、通力、蒂升、迅达等同档次品牌。
3.3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体系证书;提供与投标项目相对应的梯型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备查)。
3.4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签约(含已完及在建项目)的3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90万元的住宅项目电梯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提供能显示的标的和数量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和履约情况证明材料,已完工项目另需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颁发的设备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2024、2025年(若2025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未披露的,则为2022、2023、2024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至今)财务状态无连续亏损,电梯品牌制造厂家连续三年每年电梯营业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投标时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截图)。③近三年(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④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⑤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处于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承诺函)。
3.7其他要求:
3.7.1生产及安装厂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7.2投标产品近三年在中国使用过程中未出现在产品质量保质期内因产品质量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说明,招标人保留追查的权利)。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