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铁公司沈阳地铁9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劳务分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8

沈阳地铁9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集成公开招标(劳务分包)中标公示


招标编号:CT-SYGDXM-WM-GK-2026-01


各投标人:


沈阳地铁9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集成公开招标(劳务分包)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评审结果,现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号 包件/标段号 投标单位 响应报价(元) 评标价(元) 最终得分 推荐顺序
1 接触网1标 河北铭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583,083.35 3,583,083.35 80.94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南京运发铁路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3,596,905.75 3,596,905.75 75.19 第二中标候选人
天津国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609,824.52 3,609,824.52 69.3 第三中标候选人
2 变电2标 沈阳恩邦电气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5,436,761.42 5,436,761.42 82.54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南京运发铁路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5,458,986.38 5,458,986.38 77.4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北铭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485,576.46 5,485,576.34 68.98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本公示结果有效期为三日,自2026年6月8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公示期间,各投标单位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符合以下要件的书面异议文件:经异议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如为委托代理人签署,须同步提供经合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递送至采购方或监督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排序首位的预中标候选人将依法确认为最终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于公示期届满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招 标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 9 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曾朝刚


电 子 邮 件:90454328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 诚


电 子 邮 件:wczx6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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