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街区道路系统优化工程花岗岩石材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中铁隧道局街区道路系统优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花岗岩石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的项目街区道路系统优化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本项目人行道砖、花岗岩石材等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TSDSCWZ‑2026‑166。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对南沙中心城区的现状道路及路侧城市公共空间、公交站亭等进行改造提升。道路改造工程:对凤凰大道(南府路~龙光小区段)等10条现状道路进行改造,道路改造路段总长度约8.15km;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工程:对南沙万达广场、奥园中环广场2处建筑退缩带进行改造,总面积约16545m²;公交站亭更新工程:对蕉门河中心区的 42 座公交站亭进行更新改造。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2.3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调整的物资数量和规格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本批物资使用(供货周期)至2026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经销商。
3.2.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方要求。
3.2.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一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至少一种规格物资的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资料。
3.2.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2.6.履约信用要求: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不推荐或禁止使用及不合格的供货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货商;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供货商。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3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东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8月26日9时00分前完成响应。
解读建议
本项目为广州南沙街区道路改造花岗岩石材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模式,注册资金门槛1000万元,需要财务报表、产品检测报告以及同类供货业绩。关联企业、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投同一个包件,联合体不予受理,供货截止到2026年12月30日,物资数量为暂定,会随现场实际需求调整,供应商务必在8月26日9点前完成平台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