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产业发展大厦雕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1.招标条件
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产业发展大厦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8-330206-04-01-734932)(备案类)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北仑区凤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出资人为宁波市北仑区凤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的雕塑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位于北仑区珠江路以西,自贸大厦北侧规划路以南,青帆工业园西侧规划路以东,凤凰山东片区7#地块(现青帆工业园南厂房地块)。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68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1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196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721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0层,最大单跨跨度74.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政务服务中心、口岸服务中心、会务服务中心、数字化服务平台企业及油气产业链相关企业入驻办公区、商务配套、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国际法务中心、城市展厅及接待等功能。雕塑的设计技术参数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2.3招标范围:雕塑的深化设计、生产制作、安装、调试、维保及保修服务等。
2.4招标控制价:500万元。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9:00至2026年4月19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