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轨道施工I标钢轨运输采购

发布时间:2026-05-26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轨道施工I标钢轨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CGFA-20260546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轨道施工I标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I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轨运输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正线铺轨工程共计铺轨26.774km,其中地下段一般减振地段整体道床铺设6.856km,地下段一般减振地段预应力框架板式整体道床铺设0.034km,地下段中等减振地段整体道床铺设0.15km,地下段高等减振地段-中档橡胶弹簧现浇浮置板道床铺设0.402km,高架段一般减振地段整体道床铺设18.561km,高架段一般减振地段钢轨伸缩调节器整体道床铺设0.065km,地面段一般减振地段整体道床铺设0.292km,山岭隧道段中等减振地段整体道床铺设0.414km。铺设9号5m间距交叉渡线1组。安装钢轨涂油器12台,单向钢轨伸缩调节器6对,护轮轨8.328km。


曹娥车辆段铺轨工程共计铺轨10.93km,铺设7号单开道岔39组,9号单开道岔2组,7号5m间距交叉渡线3组。安装车挡33座,单向钢轨伸缩调节器6对,护轮轨8.328km。


既有线接口处改建工程,车档拆除2台,换铺无缝钢轨0.034km。


2.2 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运输服务公开招标要求运输服务方须具备的资格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


(2)生产能力要求:每次的运输量范围为10-200根,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因亏吨所造成运输成本增加,需提供杭州北站的装卸仓储合同;承运方自行提供钢轨的吊装工具;


(3)财务能力要求:参与运输投标方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报价需为包干单价,承运方负责火车站的装卸车、火车站内钢轨短驳、转向架回送至钢厂及垫木等一切费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完好、充足的适运车辆,车辆符合国家运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5)供货业绩:具有大件运输资质并提供杭州市超限运输许可通行证,具有25米长钢轨的运输经验并提供近五年不少于3份25米钢轨运输业绩。运输过程会经过限载重桥梁及施工便道,不允许超载运输,火车站按照车辆标载重量装车。运输车辆必须是公司自有车辆,不能转包运输,并提供至少5台本公司车辆证明资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4年5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4年5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年5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4年5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4年5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贸易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9时0分至2026年5月31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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